广告监管
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召开清理整治酒类商品包装物含有“国宴”等内容广告工作会议的通知》精神,1月22日——24日,阳泉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清理整治酒类商品包装物含有“特供”、“专供”、“国宴”等内容广告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市局、县(区)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酒类、食品等商品包装物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的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一是对“沃尔玛、华龙、美特好”等大型超市、“阳泉市糖酒公司、阳泉市春阳商贸“等酒类批发企业和各烟酒零售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到点面结合,不留死角;二是对“阳泉广播电视台、阳泉日报社、阳泉合众传媒”等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大屏媒体进行专项督查,严防此类广告发布行为;三是与媒体和商户签订《承诺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杜绝含有“特供”、“专供”、“国宴”等内容广告商品销售和广告发布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监测各类媒体广告353条次,监测互联网平台广告95条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25户,责令下架销售含有“国宴”、“贵宾专供”等酒类商品101瓶,签订《承诺书》240份。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保持整治清理酒类包装含有“特供”、“专供”、“国宴”等内容广告高压态势,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市场巡查和督导。同时,强化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认清和识别此类违法包装物广告的危害,为全面肃清和整治此类广告奠定扎实基础。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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