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管
高度重视 扎实推进
全面营造我市公益广告宣传良好氛围
——我局指导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协调我市户外大屏发布单位刊播“喜迎十九大”、“争创文明城”等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得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铁梅的充分肯定。
适逢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之际,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做好公益广告指导和宣传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指示市局广告科要深入广告经营单位,指导和督促我市户外大屏发布单位做好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10月31日下午,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堂,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立新会同市文明办主任郑满贵一道,深入阳泉市合作传媒有限公司、阳泉市金诚广告有限公司等我市户外大屏发布单位和市华联商厦,了解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情况。张俊堂局长、李立新总会和郑满贵主任在实地查看了上述企业创城公益广告宣传情况后指出:公益广告宣传要站在讲政治、服务大局的高度,突出宣传标语,加大刊播频次,要严格按照省文明办考核要求,公益广告刊播数量不得少于全部广告刊播总量的三分之一,为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活动期间,全市各主要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刊播“喜迎十九大,开启新征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热烈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等宣传标语15000余条次,每个大屏每天刊播公益广告的条次均达到200条次以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我局每天将全市户外大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图片通过微信形式上报市委宣传部,此项工作受到市委宣传部高度评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铁梅表示:“做的很好,很有氛围”。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加强公益广告指导和宣传力度,为实现我市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全面提高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031号 备案号:晋ICP备06003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