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管
为遏制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严厉查处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治理金融乱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关于印发2017年山西省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部门联动,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的监测排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引导媒体建立健全融资类广告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媒体:省内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媒介、印刷品、手机短信等媒介,将省、市媒体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作为重点进行监测防控。
(二)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发布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涉农互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内容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
9月11日前,各市工商局要精心组织,安排部署本地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
9月11日-25日,各市工商局要采取广告监测、媒体审读、现场检查、接受群众举报、日常巡查等形式对本地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在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线索及时通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严格依照《广告法》《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三)及时总结,健全机制
9月28日前,各市工商局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剖析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完善排查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排查清理情况统计报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排查清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排查清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贯彻落实,坚决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蔓延势头。
(二)部门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充分整合监管资源,丰富排查方式手段,联合有关部门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加大对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及户外广告、张贴物的现场检查力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的监测监控,确保排查清理全覆盖、无死角,共同推动排查清理工作深入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落实责任,加大处置力度
要将排查与处置相结合,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排查、移送、甄别、处置等环节流畅有序。综合运用约谈、函告、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追究广告发布主体责任,确保排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引导
要引导媒体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以案说法,用典型案例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表现形式,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同时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融资类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对发布融资类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查验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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