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管
阳泉市工商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打击虚假违法、有害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全省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以净化全市广告市场环境为目标,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有害广告,建立广告诚信机制,积极推进我市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报刊、广播、电视、印刷品、户外、互联网、手机等重点媒介;药品、保健品、房地产、投资(担保)类公司等重点行业。
整治重点:
(一)未经审批或审查的虚假违法广告
1、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擅自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类虚假违法广告;
2、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擅自发布的户外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
3、未经广告经营单位审查员、负责人审查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二)内容夸大不实的虚假违法广告
1、超出企业核准的登记事项,发布与登记事项不符或者超出登记事项的虚假违法广告;
2、夸大产品的功效或者服务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
3、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妨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害广告
1、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2、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反动、荒诞的内容;
3、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4、含有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内容。
三、整治时间
此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0日起至6月10日止,为期三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各县局、分局要深入辖区广告经营单位,督促其开展自查整改,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
第二阶段:集中查处阶段(3月21日——5月31日)。针对群众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和市场监测检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工商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6月10日)。要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汇总上报,认真总结整治成果与经验,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推进虚假违法、有害广告整治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动员宣传。充分利用bet365注册送35站、户外广告媒介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告经营提高行业自律意识,积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益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监督,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
(二)强化行政指导,构建诚信机制。一是召开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向广告经营单位发放倡议书,督促其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职责,自觉抑制虚假违法、有害广告发布行为;二是对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广告经营单位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举措,责令其限期改正,签订广告经营承诺书。
(三)整合执法资源,狠抓案件查办。要标本兼治,实施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建立防范虚假违法广告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全方位监管,要结合我局开展的“三节”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广告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对上级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必须及时处理,并上报或者反馈查处结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移交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
(四)加强成员单位沟通,落实联席会议职责。要按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能。党委宣传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认真落实广告审查责任,会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建立和落实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工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完善广告监测、监管与案件查处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新闻中心要加强对新闻网站和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商业网站的日常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严格打击发布虚假广告、传播淫秽色情等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广告审查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跟踪监测,对发布严重违法的虚假广告,责令其停止销售产品;文广新局要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监督播出机构切实履行广播、电视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从维护全市广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局、分局要制定相应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依法履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效履行各自职责,不断加大广告监测和市场检查力度,突出重点,重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并及时将典型案件通过媒介予以曝光,警示、震慑违法广告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
三、协调配合,及时反馈。各级工商部门之间要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与沟通,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突发问题和难点问题或需要报送当地政府的,要及时上报,确保有效应对和及时查处。各县局、分局要在6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案件处罚决定书上报市局广告科。
二O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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