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检查
近期,一些外地闲散人员来我市非法聚集,打着“融资试点”、“ 投资委托”的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以“资本运作”为名的非法传销活动,为了防止我市广大市民上当受骗,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此警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传销者提供保管和仓储等条件;任何有闲置房屋的居民和企业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条件;任何宾馆、礼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不得为传销提供培训和活动场所。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欢迎广大市民对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提供场所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15 、3032039。举报箱:yqgsjjk@163.com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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